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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唐山最严房地产新规出台!

2020-04-21T15:32:28 来源:京唐港房产网 浏览: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最严格的“零容忍”。要求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最严格的“零容忍”,织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制度网络,严格执法,应拆尽拆,坚决根治房地产开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屡禁不止”“循环整治”的顽疾。
  不得对违法建设知情不报、有案不接
重磅!唐山最严房地产新规出台!
  《意见》提出,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承担行业监管职责,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各级有关部门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构建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机制,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对违法建设知情不报、有案不接。
  统一违法建设防控范围。
  市、县(市、区)政府要将本辖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所有新增用于销售的居住、商业、旅游、教育、养老等类项目(包括城中村、城郊村改造等项目),统一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建设防控范围,对各类开发建设行为中存在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预售等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杜绝隐患。
  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
  完善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网格化巡查制度,实施职能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三级巡查防控,明确责任人员和巡查频次,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设从产生到发现不超过2个工作日。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技术手段,快速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信函、电话、电子邮箱、手机APP、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
  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制止
  强化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制止机制。完善首查负责、案件移送和即查即纠制度,建立违法建设快速制止机制。
  市、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对行业监管和受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负有首查责任。对房地产领域管理秩序混乱的市、县,要启动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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