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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20-04-21T15:32:28 来源:京唐港房产网 浏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冀发〔2018〕1号),现就我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六次、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和“两个率先”目标,全面推动唐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二、坚持质量兴农,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一)大力发展质量农业。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为统领,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叫响“安全食品唐山造”品牌。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标准体系,2018年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0项,制定企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60项。建成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无公害(绿色)认证企业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部纳入追溯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将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实行“红黑名单”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2018年县级检测机构全部开展实验室定量检测,50%以上通过“双认证”,实现主要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检验检测全覆盖,大宗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7月底前12个创建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二)着力发展科技农业。坚持以科技为支撑,推动农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支持科研单位实施种质资源利用、农业废弃物利用、智慧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科技研发专项,2018年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6个、省级试验站9个,建设5个首席专家工作站。完成国家蔬菜育种创新基地建设,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示范基地2个、县级科技示范基地15个。加强集成技术示范推广,2018年组织实施40项绿色生态适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建设唐山市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新增物联网大棚500个、物联网大田2万亩。推进大数据智能装备建设,实现农机深松作业100%智能化监控,建设智能牧场40个,实现海洋渔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全覆盖。
  (三)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唐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要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推进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产业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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